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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7年新庄乡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

    村网通ljs     2017-08-02 10:35:11     浏览:18    回复:0    点赞:0
    发帖人:村网通l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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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会宁县新庄乡暂定于8月3日-4日集中办理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特此通知,望周知!

    申请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续贷学生:

    1.网上申请后导出、打印并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审查原件,1份复印件留存);

    3.缴费凭证(1份复印件)或高校证明(1份原件)(申请贷款金额低于系统高校收费标准或不高于去年贷款金额的,可不提供缴费凭证;申请金额高于去年的,需提供高校开具的学费及住宿费证明)。

    申请表资格审查单位:

    1.续贷学生、研究生、专升本学生申请表只需所在乡镇教管中心审查、盖章;

    2.新生和在校生首贷学生申请表须经村(居)委会、乡镇部门任一单位审查、盖章、经办人签字;

    3.所有贷款材料经乡镇教管中心初审后,上报县资助中心复审,再上报省上审批贷款。

    办理流程


    1.学生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首贷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原贷款信息存在,不需注册),登录名为62042201+身份证号,也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密码默认为8位生日,如19901001。登录贷款系统后,修改用户名和密码;修改、更新、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2.续贷声明:续贷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方可申请续贷。

    3.资格审查:完成在线申请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签字盖章。

    4.提交申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乡镇教管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5.签订合同:首次贷款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签订《借款合同》,签字之后摁手印;续贷只需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即可签订《借款合同》,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

        6.回执录入:开学后,借款学生携借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资助中心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前未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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